西班牙租房法律

今日西班牙微信公众号7月9日文《挣游客票子还嫌游客吵?巴塞罗那有钱不赚凡尔赛为哪般?》,该文中有这样一段话很有意思,值得我们思考:

“旅游窗口的水源是有限供给的,如果说游客在酒店里都会频频看见限水节水的标志,可想而知当地居民已经面临和游客抢水用的尴尬。 当然,真正伤及本质利益,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还是和去年推行的《住房法》有关。这个法规主要针对房源不足的紧张地区,向多套房的大房东征收重税,限制房东根据市场供需随便涨价,力图让人人有尊严,人人有房住。法律出台后,所为魔高一尺道高一丈,很多房东把长期租赁协议改为了短期——在每更新一次协议的间隙可以合法涨价。在实际市场中,短期租赁房就是旅游公寓——很多房东把自己的房子精心装修一番后租给游客,不再租给当地真正需要稳定住房的居民,这更加剧了当地居民长租房的紧张局面。对此,加泰罗尼亚左翼政府决定逐步开始禁止旅游公寓业务。” 

 该媒体先前曾发文抨击加泰罗尼亚政府,指出加泰罗尼亚人就是因为太过于自私,不愿加入国家水文计划,才会导致干旱缺水。本文中仍坚持这种受害者有罪论的说法,并大肆嘲笑市民与游客抢水的窘境(显然作者的用语存在严重的语法错误[1])。先不论其缺失基本人性(疫情期间我国政法委曾公开嘲笑印度防疫情况[2],该作者显然没有吸取教训),单就其基本归因谬误[3]来说,可能源于作者对西班牙地方自治的国家结构形式缺乏深入了解。而欠缺对于法律制度的基本认知,这一问题也在其探讨租房法律时体现了出来。 在这段话中作者犯了如下几个错误: 


1. 在作者翻译为《住房法[4]》的法令出台以前,房东并不能随意涨价,因为《城市租赁法》(LAU)1995年就规定了住房合同存续期间,每一年到期时,双方才可协商涨房租,涨幅依照不同的指数,不可超过一定数额。这一参考指数在后来不断变化,但是西班牙租房并不允许随意涨价(1995年以前除外),谈何“限制房东根据市场供需随便涨价”? 

2. 长期租赁伪装成数个短期租赁在西班牙属于欺诈行为,租赁合同可依法撤销。意思就是说,假如租客要长租一年,房主将合同伪装成12个一个月的短租合同,租客可以依法撤销该合同。谈何“魔高一尺道高一丈,很多房东把长期租赁协议改为了短期——在每更新一次协议的间隙可以合法涨价”?高在何处?如何合法? 

3. 短租与旅游公寓属于两种类型的租房合同,前者是房主与租客私下签订的,无需经地方政府批准的合同,后者是房主依照地方法规向地方政府申请,经批准后经营的服务行业,与旅馆一样,房主需向租客提供打扫等基本服务。 

4. 作者翻译为《住房法》的法令的确对租房市场有影响,其影响在于位于紧张地区的长期租房合同,房主与租客现在需要依照政府给出的房租参考价(一个价格区间,政府规定了最低价和最高价)签订合同。如果为短租房或旅游公寓,不受该法令限制,房价仍由双方约定(加泰罗尼亚除外[5])。即现在洽谈长期合同是信息公开透明的博弈,大房东以前享有的对租户的信息差优势不复存在。 

 如果读者朋友们对于租房还有什么感兴趣的话题,欢迎与我联系。 

 [1] 正确的语法是:如果……都会……,更不用说/更不消说……。例句:如果母猪都会上树,更不用说一只小鸟了。该作者用语句式杂糅,正确说法应为“如果游客在酒店里都会频频看到节水标志,更不用说在旅游景点里,很多海滩甚至禁止使用公共水龙头”或“游客在酒店里频频看到节水标志,可想而知加泰罗尼亚缺水的情况有多么严重”。
 
 [2] https://www.bbc.com/zhongwen/simp/chinese-news-56968308 
 
 [3] 基本归因谬误是指人们在评估他人的行为时,即使有充分的证据支持,但仍总是倾向于高估内部或个人因素的影响(一定是他有这样的人格,才做出这样的行为),而非外在情境因素(也许是情势所迫,或这个场所有特殊的潜规则)。 
 
 [4] Ley por el derecho a la vivienda(https://www.boe.es/buscar/act.php?id=BOE-A-2023-12203&p=20240624&tn=1)应翻译为《居住权法》或《居住权保障法》,而非《住房法》 
 
 [5] 可参考Decreto ley 6/2024, de 24 de abril. https://dogc.gencat.cat/es/document-del-dogc/?documentId=9842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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